34个省级行政区.其中: 23个省 :1.河北2.河南3.陜西4.山西5.山东6.甘肃7.辽宁8.吉林9.黑龙江10.云南。11.贵州12.福建13.广东14.海南15.台湾16.四川17.湖北18.湖南19.江西20.安或衡樱徽21.江苏22.浙江23.青海2个特别行政区: 香港特别行政区,1997年回归。 澳门特别行政区,1999年回归。 5个自治区: 西衫丛藏自治区 新疆自治区 内拦吵蒙古自治区 宁夏自治区 广西自治区 4个直辖市: 北京 上海 重庆 天津。